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发布了一则,公布了《关于征求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意见建议》. 为了进一步规范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,推动优质专家资源共享,保障评标活动公平和公正,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现行《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并起了《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.
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6至6月24,为期30天. 希望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,将修改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fgwztbzdc@yn.gov.cn,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意见建议”,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.
联系电话:0871-63113505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,推动优质专家资源共享,建设高素质、专业化评标专家队伍,保障评标活动公平和公正,提高评标质量,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国招标投标法》(以下简称《招标投标法》)、《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)、《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》以及省实际情况,制定办法.
第二条 办法适用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、使用、管理,以及评标专家入库、取和出库. 综合评标专家库是指根据办法组建专家库,从中取专家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评标服务. 评标专家是指符合《招标投标法》规定条件,承担评标工作专业技术人员. 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应当遵循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并依法进行。
第三条 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由省依照《招标投标法》、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以及国家统一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组建.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、运行、,以及评标专家培训、考核和出库等管理;各州(市)发展改革委负责行政区域内专家入库初审、评标专家评标专业变更初审;省级各行政部门负责行业专家入库复核、评标专家评标专业变更复核;各级行政部门负责依法对行政区域内、行业招标投标活动进行,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,并将处理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.
第四条 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活动需要,合理确定专业领域和专业分类,充分调动各类专家积极,广泛吸纳优秀专家资源. 组建工作应当公开、透明,确保专家公正和.
第五条 综合评标专家库使用应当根据评标活动需要,经过取和确定后使用。评标活动应当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确保专家和客观。
第六条 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、和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化技术作用,实现数据共享、互联互通,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和质量.
第七条 评标专家入库应当按照程序进行,严格审核专家资格和条件。评标专家应当具备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,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守.
第八条 评标专家出库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,对不符合要求评标专家及时进行处理. 评标专家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,确保评标工作公正和准确.
第九条 评标专家在入库和出库过程中,应当如实提供个人,不得提供虚假材料.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评标工作纪律评标专家,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第十条 评标专家培训应当及时进行,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。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学习,评标工作作流程和技巧掌握,以及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培养。
第十一条 评标专家考核应当定期进行,对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.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标专家继续参与评标活动依据.
第十二条 综合评标专家库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确保评标专家培训和考核工作科学和规范.
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、以上是《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主要内容. 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意见征集,共同推动云南省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. 。